肝癌的临床分型与分期几十年来文献论述颇多,除了Berman外,尚有奥田帮雄、林兆耆等按临床表现分型,日本松本由朗按AFP浓度分型,Primack则按肝功能和临床表现分期。我国1977年全国肝癌防治研究协作会议通过了一个将肝癌分为3型和5期的方案。 我国1977年分型与分期标准为:单纯型 临床和化验无明显肝硬化表现。硬化型 有明显肝硬化的临床表现和化验表现。炎症型 病情发展快,伴有持续性癌性高热或SGPT持续升高1倍以上。Ⅰ期 无明确肝癌症状和体症。Ⅱ期 超过Ⅰ期标准而无Ⅲ证据。Ⅲ 有明确恶病质、黄疸、腹水或远处转移之一。 上述标准经10余年实践,提示这种分型分期对指导治疗方案的选择以及估计预后等方面颇有价值,且简单明了,也便于条件较差地区的医院采用。 化验检查 1.血清学 ⑴AFP:AFP是当前诊断肝细胞癌最特异的标志物。AFP是胎儿时期肝脏合成的一种胚胎蛋白,当成人肝细胞恶变后又可重新获得这一功能。由于孕妇、新生儿及睾丸或卵巢的生殖腺胚胎癌亦可出现,入AFP对肝细胞肝癌仅有相对特异的诊断价值。因检测方法灵敏度的提高,在一部份肝炎、肝硬化及少数消化道癌如胃癌、结肠癌、胰腺癌等转移性肝癌亦可测得低浓度AFP。故AFP检测结果,必须联系临床才有诊断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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